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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用一个半版面刊登的一份公告引发关注。该份公告涉及曾在黑龙江鸡西、鹤岗担任过副市长的李传良,称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该公告显示,李传良案涉案资产超31亿元,案发后扣押、冻结资金共计人民币超14亿、查封1021处房产、扣押汽车38辆等。 判决书显示,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7月,时任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传良,欲向香港转移违法所得人民币500万元,这笔钱系李传良以虚假项目套取的财政拨付的国家奖励资金。 ▲李传良 图源:东北网 李传良指使刘某准备钱款并向深圳市运送,指使被告人孙某某在深圳市接收并向香港转移钱款。刘某根据指示将李传良平时交给其保管的人民币415万元现金装到五个拉杆箱后,安排5个人于2014年7月9日从鸡西市出发乘飞机将装有415万元现金的拉杆箱携带转移至深圳市,同时安排被告人董某某于同日从北京市出发乘飞机将其在北京市为李传良保管的85万元现金携带转移至深圳市。 上述6人在深圳市会合后,由董某某将500万元现金重新装箱交接给孙某某。后孙某某让其侄子等人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到银行将其中490余万元现金转存汇款至李传良事先联系的香港兑换店提供的银行账户中。汇款后孙某某携带剩余现金出境至香港,到该香港兑换店将该490余万元兑换成的600万元港币提出,并在香港将600万元港币及剩余人民币现金交给李传良。李传良将其中的50万元港币交给孙某某存入孙某某名下香港汇丰银行账户中,后被李传良陆续取用。 “商业版图”涉及诸多领域 包括电力、城投、养殖、房地产开发等 该份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孙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0000元。被告人董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据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孙某某此前为鸡西滨港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牡丹江市中院发布的公告,李传良名下个人实际持有、控制鸡西滨港特种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据天眼查等平台信息显示,鸡西滨港特种汽车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06年2月,注册资本2003万元,经营范围是钢铁铸件、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以及货物进出口等。 牡丹江市中院上述公告还提到,已冻结涉李传良案的18家公司股权。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后发现,李传良的“商业版图”涉及电力、城投、养殖、房地产开发等诸多领域。 ▲《人民法院报》刊登的涉李传良案公告(部分) 判决书中的另一名被告人,1982年出生的董某某原是鸡西市财政局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后病退。李传良此前曾担任鸡西市财政局“一把手”8年多时间。 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9月出生的李传良1983年9月参加工作后长期在鸡西财政系统任职,到2003年7月,其已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市农业开发办主任等职。2011年12月,李传良开始任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2012年1月起卸任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开始担任鸡西市副市长。 2014年4月,李传良任鹤岗市政府副市长人选,同年5月正式任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7年3月,54岁的李传良辞去公职。牡丹江市中院发布的公告披露,在辞去公职后1年多的2018年11月15日,李传良逃匿境外。2020年9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李传良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黑龙江省监委依法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涉案31亿原副市长”登报当天 鸡西召开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据鸡西市政府网站消息,10月11日,鸡西市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而就是这一天,《人民法院报》上刊登了李传良案的相关公告。 鸡西市召开的上述会议指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持续拧紧政治责任链条,确保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力度不减。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一级带一级推动集中整治抓具体抓深入。此外,会议还强调,要始终保持办案高压态势,全面巩固成果、扩大战果、锁定胜果。用办案说话、以案件交账,深挖问题线索,加大查办力度,提升案件质量,坚决惩治“蝇贪蚁腐”。 据鸡西市统计局今年5月公布的《2023年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末鸡西全市户籍总人口160.96万人。如将李传良涉案的31亿元平均分给每一个鸡西市户籍人口,每人可分到近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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